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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征求2026年度享受减征水资源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意见的函

内水便函〔2026〕134号
2026-03-26

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征求2026年度享受减征水资源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意见的函

索 引 号000014348/2026-01262主题分类水利
发布机构自治区水利厅文 号内水便函〔2026〕134号
成文日期2026-03-26公文时效有效

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,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:

按照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》第十六条第六款“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,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、税务等部门及时公布享受减征政策的纳税人名单”要求,我厅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享受减征水资源税优惠政策纳税人申报工作。经旗县(市、区)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、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复核、自治区水利厅合规性审核,最终确定我区1家企业纳税人符合享受减征水资源税优惠政策条件,即京能(锡林郭勒)发电有限公司。

现就拟公布的2026年度享受减征水资源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名单征求你单位意见,请于3月30日前书面反馈我厅。

附件:关于公布2026年度享受减征水资源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名单

2026年3月26日

(联系人:李俊丁,联系电话:0471-525953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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